8月30日,正通煤业安全监察部与通风防尘部的2名技术人员在井口信息站开展联合检查,对自救器外壳、压力、有效期等情况逐一筛查。
这不仅是一次简单的专项检查,更是该公司将动态检查与源头管理紧密结合的常态化体现。
图为该公司相关部门人员检查自救器完好情况
随着《矿用自救器安全使用管理规定(试行)》正式实施,该公司积极响应、迅速行动,从管理、培训、监督考核等多个维度全面强化自救器使用与监管体系,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安全。
“自救器已不仅是基础防护装备,它的管理效能直接关系到职工的生命安全,必须做到万无一失。”该公司安全监察部部长谭延军表示。他们通过“职工自查+专项检查”的方式,要求每位职工在领取自救器下井前进行“第一眼”自查,并组织安全监察部、通风防尘部相关人员对自救器全覆盖检查,如发现破损、压力不足或过期等问题立即上报。
8月29日,该公司综采工区职工席小坡在领取自救器时发现外壳存在一道3厘米裂痕,自救器发放员李琦立即将其回收至“报废箱”并更换新自救器,彻底杜绝了不合格设备流入井下的任何可能,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。
图为该公司基层工区组织自救器知识培训
除硬件管理外,人员操作能力也是新规的重点。该公司明确要求所有下井职工必须掌握“30秒内正确盲戴自救器”的技能,通过集中培训与区队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覆盖实操训练,并建立精细化的《自救器培训考核台账》,实现培训过程可追溯、可倒查。该公司在年初全员覆盖培训的基础上,又进行第二轮培训,8月份共培训600余人次,确保技能不生疏、标准不降低。
“我们还按照规定建立了月度抽查机制,由安监人员在井口随机抽取不少于单班下井人数10%的职工进行技能考核,并尽量做到人员不重复。”该公司安全总监、副总经理毕青泉介绍。
图为该公司安全监察部抽查职工自救器“30秒盲戴”
在该公司8月28日的井口抽查中,皮带工区职工刘磊因未迅速理顺头带,操作耗时38秒,未达到合格标准。安全监察部副部长沈强现场记录情况,并明确要求刘磊重新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下井。
“我们执行新规的目的绝不是处罚,而是保护。‘30秒盲戴’是关键时刻保命的技能,必须通过‘抽查—复训—再考核’的闭环实现人人过关。”该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张金魁表示。8月份,该公司通过自查与抽查相结合,累计有2名职工未通过考核并安排重新培训,确保每名下井职工都具备在危急时刻保护自身安全的能力。
这一系列严格而细致的举措,彰显了正通煤业将人员生命安全置于首位的坚定决心,为企业安全生产奠定了坚实基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