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26日,山东能源西北矿业纪委发文,对2022年“五一”、端午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要求:加强廉洁教育,强化红线意识;提高政治站位,层层落实责任;严明纪律规矩,做到令行禁止;严格监督执纪,强化责任追究。
通知要求
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,要严格遵守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,始终做到挺纪在前,令行禁止,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严格遵守节日期间疫情防控有关要求,坚决做到“十个严禁”:
一是严禁违规发放津贴、补贴和福利;
二是严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,违规使用公务车辆;
三是严禁违规收送贵重物品及其他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电子红包等;
四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,借机敛财;
五是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及旅游、消费、健身、娱乐等安排;
六是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任何费用,以及向下级单位摊派各种费用;
七是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;
八是严禁违规组织、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;
九是严禁工作日午间和公务活动期间饮酒,以及违规参加、组织“酒局”活动;
十是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。